皮膚癌在台灣的發生率
這幾年衛生署公布的癌症登記報告中,我們看到在前十大癌症當中,國人男女皮膚癌發生率分別都位於第8-9位。由台灣癌症登記小組的資料,我們更可以看到皮膚癌的發生率逐年上升,由民國68年至民國85年,全國皮膚癌每年的申報人數由248人增至1220人,上升了將近5倍;至95年已經到達2457人,上升了將近10倍之多。
皮膚癌大多發生於年紀大的患者,因此發生率的持續上升,可能與社會結構中人口年齡老化、就醫便利性提高使就醫意願上升、及醫療進步,診斷能力提升等因素有關。由於皮膚癌大多可以早期發現,早期治療,且治癒率高,因此雖然每年新診斷的皮膚癌病例持續增加,但每年因皮膚癌而死亡的人數卻維持在一定的數目,而且死亡率比例遠低於其他癌症。因此認識皮膚癌的早期症狀十分重要,對於皮膚上的腫塊,國人千萬不能輕忽。
皮膚癌的種類
皮膚癌又可依照癌細胞的來源分成不同種類,各種皮膚癌的發生率與皮膚的結構有關。皮膚是人體面積最大的器官,會產生癌病變的細胞有許多種,其中最常見的是來自表皮內的角質細胞及黑色素細胞,因為它們是第一線接觸到陽光的組織,長期照射紫外線很容易導致這些細胞的癌病變。當角質細胞發生異常癌病變時,會產生基底細胞癌或麟狀細胞癌。
基底細胞癌是台灣地區最常見的皮膚癌,大約佔45~50%,還好它的惡性度不高,幾乎不會轉移,手術治療成功率很高。
基底細胞癌是台灣地區最常見的皮膚癌,大約佔45~50%,還好它的惡性度不高,幾乎不會轉移,手術治療成功率很高。
第二常見的是麟狀細胞癌,約佔台灣皮膚癌27%。麟狀細胞癌如果太晚發現,太晚治療,可能會向內侵入皮膚真皮層中的血管或淋巴管,而使腫瘤細胞轉移至肺臟、肝臟、骨頭等其他器官,而使治療更加困難,造成一定的死亡率。但是如果早期發現,以手術治療成功率很高。
第三常見的是黑色素癌,雖然只佔台灣皮膚癌7%左右,但是因為極易轉移,惡性度高,而且對化學治療及放射治療的反應都有限,因此造成的死亡率很高,是所有皮膚癌中最受重視的,也是全世界皮膚科醫師都致力於發展早期診斷,希望能藉由早期手術治療來提高治癒率。
在少數情況下,真皮層內的血管、神經、汗腺、毛囊、及皮脂腺,也可能因為化學物質、外傷、穿透的紫外線、輻射線等因素而產生癌化現象。
由血管、神經等軟組織形成的癌大多稱作肉瘤,名稱雖然是肉瘤,其實也是癌的一種,例如有癌化血管形成的血管性肉瘤、由纖維化組織形成的隆起型皮膚纖維肉瘤等。至於由汗腺、毛囊、或皮脂腺形成的統稱作皮膚附屬器癌。在皮膚內循環的白血球也可能產生癌病變,形成所謂的皮膚淋巴癌。
這些雖然比較少見,但也佔了總共約20%的皮膚癌,民眾往往也比較不熟悉。它們的治療方向會依據癌細胞性質而有很大的差異,有些一定要手術,有些可以使用光化治療,有些需合併放射線治療。
圖片轉自網路
由血管、神經等軟組織形成的癌大多稱作肉瘤,名稱雖然是肉瘤,其實也是癌的一種,例如有癌化血管形成的血管性肉瘤、由纖維化組織形成的隆起型皮膚纖維肉瘤等。至於由汗腺、毛囊、或皮脂腺形成的統稱作皮膚附屬器癌。在皮膚內循環的白血球也可能產生癌病變,形成所謂的皮膚淋巴癌。
這些雖然比較少見,但也佔了總共約20%的皮膚癌,民眾往往也比較不熟悉。它們的治療方向會依據癌細胞性質而有很大的差異,有些一定要手術,有些可以使用光化治療,有些需合併放射線治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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